過橋資金和墊資是我們常常弄混淆的兩個詞,覺得它們都是一種短期借款的形式。
過橋資金是一種短期資金的融通,期限以六個月為限,是一種與長期資金相對接的資金。提供過橋資金的目的是通過橋資金的融通,達到與長期資金對接的條件,然后以長期資金替代過橋資金。過橋只是一種暫時狀態。
墊資多發生在工程項目和房地產業務中,在工程項目的建設中,承包人往往就需要代墊資金(墊資)。而在房產買賣中,尤其是二手房交易,如果買方首付款不足,又等不及銀行放款,這時候房地產中介、小額貸款公司或貸款服務公司就可以為買方提供“墊資”業務,促成購房交易。
過橋資金和墊資有什么不一樣的特點和用處呢??旄邑敼芗泳W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!
一、過橋資金的特點
1、期限短:通常不超過六個月。
2、含金量高:對于資金運作而言,對使用方相當重要,起支撐和撬動的作用。
3、資金回報高:因其重要性,給予資金提供者的回報相當高。
4、風險較容易控制:由于過橋資金不是長期占用資金,只是一種臨時需要,往往有后續資金來替代,因此風險較易控制。
二、墊資的特點
1、業務的期限:一般為短期,最長1年。
2、還款方式:按月付息,一次性還本。
三、購房墊資
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接觸較多的就是購房墊資,在購房過程中,購房首付不足時,由貸款公司或擔保公司幫忙墊資完成購房。當然,借款人要收取2%至5%的“墊款”手續費。
過去,由于大多數銀行都開設了“轉按揭”業務,如果買房人和賣房人在同一家銀行貸款,可以很輕松地完成貸款轉移。即使不在同一家銀行貸款,由擔保公司介入的擔保函也能促成貸款轉移。如今,隨著一年內“轉按揭”停止,一年外“轉按揭”業務已名存實亡,這種“墊資”業務開始成為房地產交易中的常用手段。
舉個很簡單的例子。如果一套價值200萬元的房子還有100萬元的貸款未還,而買家的首付款只有80萬元,那么賣家有20萬元的貸款空缺無法還清。賣家要有20萬元的現金也就罷了,如果沒有,這次交易很有可能無法完成,因為只有貸款付清,并辦理房地產抵押權注銷登記后,才能與買家共同申請轉移登記,辦理房產證。于是為了順利完成交易,這20萬元成為“墊資”的業務來源。
以上就是過橋資金與墊資的區別,過橋資金常用于個人、企業資金周轉不靈,銀行貸款遲遲不放款;而墊資多用于工程項目與房地產業務中。